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文章列表

研習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6 | 點閱數: 12
一、 依據桃園市112暨113年補助實施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 日期:114年6月11日(星期三) 9:00至15:00。 (二) 地點:觀音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大樓一樓分組教室。 (三) 講師:玩霸教育創辦人蘇思揚老師。 (四) 主題:教育桌遊設計課程。 ...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6 | 點閱數: 20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6月3日桃衛健字第1140046811號函辦理。 二、 為保護本市青少年免於菸(煙)品危害及降低其使用率,本府衛生局製作衛教宣導圖卡,希冀強化青少年對菸(煙)品危害識能,並使學生瞭解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三、 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 活動網址:https://forms.gle/TZGv5byGCs1pwzZa7 (二) 活動時間:1...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6 | 點閱數: 16
一、 依據中華民國探究與實作學會 114 年5月12 日探究與實作字第1140512001號來函辦理。 二、 藉由國科會科普活動計劃,辦理全國科普闖關競賽活動,協助學子學習探究實作的方法及藉以建構學習歷程與學術交流的平台,以達吸引學生主動學習科學、瞭解探究實作與科學表達方式並鼓勵青年學子投入科學研究,以達科普教育普及化的目的。 三、 活動時間 : (一) 志工培訓:114年7月24(星期四)12:30~15:00。 ...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5 | 點閱數: 16
一、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推動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海報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師生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全市師生發展完整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核心能力,以消除性別歧視,以營造關懷與友善校園氣氛。 三、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二) 參賽學生獎勵: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5 | 點閱數: 16
一、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3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1-3教師專業辦理。 二、 目的:推廣整合本市戶外教育場域資源,鼓勵各區學校教師結合跨領域課程發展戶外教育。 三、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課程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 8:00-12:00 (二) 集合地點:新勢國小(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5 | 點閱數: 13
一、 依據「國教署113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一1-2課程教學」辦理學習點教學設計課程。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課程時間:114年6月21日(六) 8:20~17:00 (二) 集合地點:東興國中(中壢區廣州路25號) (三)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25位。 (四) 活動全程免費,...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5 | 點閱數: 13
一、 依據本局114年4月11日桃教體字第114002969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 辦理時間:114年7月3日(星期四)至7月4日(星期四),共計2日。 (二) 辦理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內海國小。 (三) 活動對象: 1、 桃園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 。 ...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4 | 點閱數: 14
一、 依據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114年6月3日正教字第1143000786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臺灣台語學習、自然生態及環境教育,管理處於114年暑假期間辦理旨案台語學習營隊活動,針對國小3年級至6年級學生,分別以「寶島動物惜命命」、「海底動物好厝邊」2個主題營隊各辦理2梯次,帶領學生認識本土物種並學習台語,透過遊戲和思辨,自然使用台語認識自然生態。 三、 旨揭活動自即日起起開放網路報名,活動免費,惟須繳交全勤保證金,上課期間全勤參與者,全額退還保證金。活...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3 | 點閱數: 16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14年5月26日北市警少字第114301296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資訊摘述如下: (一) 問答任務: 1、 第一波:即日起至6月8日(星期日)止。 2、 第二波:6月30日(星期一)至7月13日(星期日)止。 (二) 電競賽: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03 | 點閱數: 13
一、 依據本局114年3月28日桃教特字第1140028283號函及中埔國小114年5月8日埔小特字第1140003202號函辦理。 二、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7條規定:「(第2項)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承 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第3項)前項所稱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 ,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或參加各級主管機關辦 理之特殊教育專業研習五十四小時以上者。」 三、 本案課程培訓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觀看完整文章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