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辦理114年度下半年高國中小學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一案
2025-09-03 ·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點閱數:97
| 一、 |
依據本市114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服務方式為中心處遇性輔導個案,經專輔人員評估後,將排入本服務諮詢時間,並請貴校於案件申請成功後,需另行提供轉介至諮詢日前二週學生輔導相關紀錄。 |
| (一) |
諮詢專家: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團隊。 |
| (二) |
參與人員:中心專輔人員及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學學生及其相關家長、教師、網絡單位等個案輔導相關人員。 |
| 1、 |
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
| 3、 |
本服務後續將提供個案諮詢報告,前揭諮詢報告為學生輔導相關資料,請貴校依「學生輔導法」等相關法規妥善保管。 |
| (四) |
執行時間及地點:114年9月至12月之週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中心 (東安國中內四樓)進行。 |
| 四、 |
本案參加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得由學校公假排代。 |
| 五、 |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中心蘇芸仙心理師,電話:(03)4609199分機 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