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1908號函辦理。 二、旨揭專案惠請協助事項說明如下: (一)活動整備期間,請貴校向所屬學生宣導依法應為所飼養犬隻絕育、寵物登記及家犬絕育等觀念。 (二)宣傳報名及活動絕育期間,請貴校積極宣傳本專案活動,並透過跑馬燈提示、網站公告、張貼佈告欄及寫入聯絡簿等方式鼓勵家長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