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組到校輔導實施計畫(附件一)辦理。 二、到校輔導以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學校教師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等課程與教學政策為重點。 三、請各校依安排場次及到校輔導相關需求,於活動前確實與各輔導小組聯絡人完成相關準備工作;與會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桃園市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小學到校輔導場次規劃表(附件二)、各領域(議題)輔導小組聯絡人一覽表(附件三)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