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8年6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80053225號函續辦。
二、旨揭研習計新明國小、龍安國小及瑞埔國小等3場次,研習對象以擔任本市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且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至第5款現職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優先錄取,倘貴校現職教師參加本研習並有研習時數需求者,請依參訓場次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申請(網址:
http://passport.tyc.edu.tw),各場次研習時數登錄期限如下:
(一)新明國小場次: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19日下班前截止。
(二)龍安國小場次: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22日下午11時前截止。
(三)瑞埔...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