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12月30 日總處培字第1050063872號及第1060034045號函辦理。
二、旨揭國旅卡新制內容如下: (一)休假補助費請領規定:
1、公務人員得申請國旅卡休假補助費超過8,000元者 (1)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行程,公務人員可於交通 部觀光局(以下簡稱觀光局)規劃之產品中自由選 擇參加,包括: 甲、第1類:參加各機關辦理之團體旅遊。 乙、第2類:參加旅行社辦理之團體旅遊。 丙、第3類:透過旅行社選購「台灣觀巴」及「台灣 好行」旅遊服務網站之套裝旅遊產品等。 (2)超過8,000元部分,由公務人員於國旅卡特約商店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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