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研習中心)106年2月9日研數字第1064050061號辦理。
二、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業務相關學習時數維持20小時,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三、研習中心數位學習平台「e學中心」(
https://elearning.rad.gov.tw/),除建置「公務人員10小時課程專區」外,同時客製化組裝20組課程,每組課程時數9小時,業已建立「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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