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140146號函及行政院114年12月29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25號函辦理。
二、 查教育部業以114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140146號函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及 「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核定本)各1份,並自114年9月1日生效。本次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調高至4,000元;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