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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8-20 | 點閱數: 72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790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節目主題名稱及相關資訊如下,請學校廣為宣傳,並鼓勵教職員工生多加收聽及運用: (一) 「電子煙防制策略與挑戰」:本集節目已於114年7月22日播出,自即日起至本年9月20日止,可逕至「教育開講」節目網站(https://gov.tw/bMq)收聽。 (二) 「破解菸品迷思 推動拒菸教育」:本集節目預定於114年8月19... 觀看完整文章
教導主任 - 教導處 | 2025-08-20 | 點閱數: 43
研習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各縣市對於英語線上學習及科技融入英語教學有興趣之國民中小學教師。 (二) 研習時間:本次共舉行20場國中小線上研習,各場次日期 及時間,詳如附件。 (三) 報名方式:本研習無需事先報名,請針對欲參加之場次,點選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roy-ftyu-ctu)並要求加入會議即可線上收看。 課表請參閱附件
教務組長 - 教導處 | 2025-08-19 | 點閱數: 99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辦理。 二、    查本條例第20條規定略以:「(第1項)辦理個人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提出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為期3年以上之實驗計畫於計畫結束當學年應併提出實驗教育成果報告書……。(第2項)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為期3年以上之實驗計畫於計畫結束當學年應併提出實驗教育成果報告書……。」。 三、    依上開規定,非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教導處 | 2025-08-19 | 點閱數: 6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由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所帶領之跨校學習社群,旨在共建平臺讓本市國小教授藝術課程的教師們能相互交流討論,進而形成共備、共學、共享的學習社群。活動內容針對教師專業知能精進與教學能力提升為主要核心,並以國家教育政策之十二年國教素養導向及跨域精神為精進內容,進行藝術課程教學研討與教材研發,並邀請專家學者指導,達到相互精進並互為楷模之目的。本次工作坊,在於指導學員認識如何鑑賞...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教導處 | 2025-08-19 | 點閱數: 66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日桃教資字第1140070406號函辦理。 二、    研習內容:       (一)【生科非專】共備1-2 日常科技產品的機構與結構應用-以凸輪玩具為例       1.活動編號 :J00034-250700001       2.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nYLAA8       3.日期/...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教導處 | 2025-08-19 | 點閱數: 7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3696號函辦理。 二、    114年8月份研習課程共計三場次,臚列如下:       (一)場次一:       1、研習主題:造型杯墊組-(簡易成功款)。       2、研習時間:114年8月19日(二)9時至12時。       (二)場次二:    &nb...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8-15 | 點閱數: 76
一、 依據本府財政局案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下稱保發中心)114年8月13日保中字第1140600602號函辦理。 二、 為期本市社會大眾建立正確金融權益與保險規劃觀念,並培養終身學習金融知識之習慣,本府與保發中心共同舉辦旨揭活動。本活動訂於114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下午1時30分開始報到),假本府公務人力培訓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舉行,本次活動為免費公益活動,內容包括「保險與生活」、「財務規劃與財務幸福」及「金融政策、ESG永續金融及性別平等宣導」(含有獎徵答),隨函檢附活動計畫書及海報...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 教導處 | 2025-08-14 | 點閱數: 242
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宣導(桃園市政府113年1月23日府人考字第1130018482號函)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辦公時數, 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行政院復針對工時上限之例外情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        辦法    (二)宣導服勤辦法工時規範:如同仁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每日工時及每月延長辦公時數,分別以不超過14小時及80小時為原則;且每日工時超過14小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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